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及相关教职工:
目前,我校在大学城佳苑和天河区棠悦花园各有一套公租房房源待租,现开展配租工作,请有租住意向的教职工积极申请。具体通知如下:
一、房源情况
区 域 | 地 址 | 户型 | 面积(㎡) | 租金标准(㎡/月) |
大学城佳苑 | 10号楼208房 | 两房一厅 | 58.54 | 30.00 |
天河区棠悦花园 | a1栋1414房 | 两房一厅 | 41.22 | 33.00 |
二、申请条件
我校在岗教职工符合下列条件:
(一)18周岁以上(含本数),35周岁以下(含本数),年龄计算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工以上职业技术资格,不受年龄限制;
(二)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当前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
(三)二级单位自聘的非编教职工须由其所在二级单位提供担保,担保事项详见《单位担保书》(附件3)。
三、配租安排
(一)报名申请(1月8日-1月11日);
(二)材料审核及计分排序(1月11日);
(三)网上公示(1月12日-1月16日);
(四)缴纳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办理入住手续(另行通知)。
四、教工提交材料
(一)《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附件1);
(二)《华南师范大学教职工公租房申请计分表》(附件2);
(三)职称/职务证明(聘书复印件或学校发文);
(四)参加工作前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五)本人及入住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六)结婚证复印件;
(七)广州市住房管理部门开具的无房证明(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方式如下(二选一):
1.微信搜索“广州市不动产登记资料利用”小程序,点“自然人个人名下房产查询”。
2.持身份证前往广州市任何一个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即可查询办理;当天可取结果。
(八)社会保险证明(打开微信小程序“粤省事”-“社保”-“社保凭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查询”)
请有意向的教职工于2024年1月11日17:00前将以上申请材料扫描件发到 gw_fgb@scnu.edu.cn ,逾期不再受理。
五、其它说明
(一)各二级单位应严格审核本单位申请人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
(二)已入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教职工不参与此次申请(特殊情况除外);
(三)已租住学校公有住房(周转房)的教职工,此次可提交申请,但只能在“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学校公有住房”中二选一(即:选择签订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合同,须退回学校公有住房);
(四)根据申报人员数量情况,房改办将登记保留排序号,今后如有零星的公租房房源,将按此排序号安排(排序号有效期为6个月);
(五)计分方法、选房顺序参照附件4中第六项和第七项。
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房改办联系(地址:石牌校区行政楼408室;电话:85214186;联系人:胡老师)。
附件:
1、《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华南师范大学教职工公租房申请计分表》
3、《单位担保书》
4、《大学城墨香北园华师教职工公租房配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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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办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