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学院2023年年度考核方案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学院202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和年终评奖工作安排如下,请各系室主任按照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学院202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和年终评奖工作安排如下,请各系室主任按照要求,组织教职工按时完成考核工作。校聘非编合同工考核安排另行通知。

学院成立教职工考核评价工作小组,负责拟定考核方案、初审考核等级、推举优秀等级候选名单等工作。

1. 教职工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蒋运承、王政忠

成员:陈卫东、黄震华、肖菁、陈寅、黄子响、张奇支

2. 教职工考核评价工作小组

组长:蒋运承、王政忠

成员:肖菁、黄子响、李乡儒、龚征、徐清振、郭月晴

秘书:郭月晴

一、教学科研人员(含专任教师、处于引进协议期的引进人才、一类青年英才、二类青年英才、博士后和预聘制教学科研人员)

时间

形式

要求和注意事项

1月5日(五)

24:00前

人事综合服务门户

1.登录综合服务平台,人事综合服务门户,线上填报《年度考核登记表(教学科研人员用表)》,填写完毕后提交至系主任审核

1月12日(五)下午17:30前

各系室按正高、副高、中级及以下三个层级组织交叉互评。具体可结合系室实际,通过全员互评或者推选各层级教师代表互评等不同形式进行。 

1. 各系室在评议并征求教工党支部意见的基础上推荐各层级考核优秀候选人。

2.年度考核优秀候选人推荐名额: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6人,计算机基础教育系6人,网络与信息安全系4人,学院办公室1人、学生工作办公室1人。名单排序不分先后。

3.需要安排考核场地的系室,请与院办联系。

4.同行互评结束后,11217:30前,将优秀候选人推荐名单报给陈佩仪老师

1月15日(一)下午

综合评议

考核评价工作小组在个人自评、同行互评基础上,就每一名教师“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公共服务”情况进行综合评议,提出评议意见,形成考核等次建议。

1月15日(一)下午

会议讨论

在综合考核对象个人自评、同行互评、小组评议的基础上,单位党政负责人充分酝酿,并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形成最终评定意见。对于作出特殊贡献人员,单位负责人可向党政联席会议提名为优秀等次候选人。

 

二、党政领导干部

时间

工作内容

形式

要求和注意事项

1月5日

24:00前

个人自评

人事综合服务门户

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教学科研人员用表)》或《年度考核登记表(非教学科研人员用表)》,提交时,主要领导互审,副书记提交给书记审核。

1月12日(五)下午

基层测评

填写测评表

1.全院教职员工填写《党政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基层测评表》(附件3),对党政领导干部进行测评。测评时应控制全优比例。

2.党政领导同时开展述职述廉。

3.基层测评结束后,112日17:30前,将签名后的述职述廉材料扫描版发给陈佩仪老师

 

三、行政管理人员、辅系列专业技术人员

时间

工作内容

形式

要求和注意事项

1月5日24:00

个人自评

人事综合服务门户

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非教学科研人员用表)》,填写完毕后提交至肖菁副院长审核。

1月12日(五)下午

基层测评

填写测评表

组织所在系室中心教工填写《行政、教辅、辅导员及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基层测评表》(附件5)进行测评。测评时应控制全优比例。

1月12日(五)下午

领导测评

填写测评表

领导班子成员填写《行政、教辅、辅导员及工勤人员年度考核领导测评表》(附件6)对相关教工进行测评。测评时应控制全优比例。

1月15日(一)

下午

小组评议

综合评议

教师考核评价工作小组在个人自评、基层测评和领导测评的基础上,征求考核对象所在教工党支部意见,对考核对象年度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形成考核等次建议。

1月15日(一)

下午

结果评定

评议

领导班子在综合考核对象个人自评、基层测评、领导测评、小组评议的基础上,经党政联席会议会议研究决定,形成最终评定意见。对于作出特殊贡献人员,单位负责人可向党政联席会议提名为优秀等次候选人。

 四、辅导员

时间

工作内容

形式

要求和注意事项

1月5日

24:00

个人自评

人事综合服务门户

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非教学科研人员用表)》,填写完毕后提交至黄子响副书记审核。

待定

学生测评

部和研工部要求执行

待定

领导测评

评价

书记、院长、副书记、副院长和学生工作部门负责人(含副职)对考核对象表现作出评价。测评时应控制全优比例。

待定

同行评议

评议

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组织全体辅导员互相开展工作评价。测评时应控制全优比例。

1月15日(一)

下午

小组评议

综合评议

教师考核评价工作小组在个人自评、学生测评、领导测评和同行测评的基础上,征求辅导员所在教工党支部意见,并与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沟通,对每一名辅导员年度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评议,作出评定结果,形成考核等次建议。

1月15日(一)

下午

班子评定

评议

领导班子在综合辅导员个人自评、学生测评、领导测评、同行测评和小组评议的基础上,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形成最终评定意见,并同时抄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于作出特殊贡献人员,单位负责人可向党政联席会议提名为优秀等次候选人。

  附件:年终考核线上操作指引


文件下载: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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