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及相关教职工:
目前,大学城佳苑华师教职工公租房有1套房源空出,户型为两室一厅,现开展配租工作。请有租住意向的教职工积极申请。具体通知如下:
一、房源情况
1.佳苑房源:户型为两房一厅,面积为58.52㎡;
2.租金标准:30元/平方米/月。
二、配租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广州市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 、《广州市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及《大学城墨香北园华师教职工公租房配租方案》(附件1)。
三、申请条件
1.我校在岗教职工(含事业编、预聘制和非事业编人员);
2.18周岁以上(含本数),35周岁以下(含本数),年龄计算时点为2021年12月31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工以上职业技术资格,不受年龄限制;
3.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当前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
4.二级单位自聘的非编教职工须由其所在二级单位提供担保,担保事项详见《单位担保书》(附件4)。
四、配租流程
1.报名申请(10月27日-11月2日)
2.材料审核及计分排序(11月3日)
3.网上公示(11月4日-11月10日)
4.缴纳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办理入住手续(另行通知)
五、教工需提交材料
1. 《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附件2);
2. 《华南师范大学教职工公租房申请计分表》(附件3);
3. 职称/职务证明(聘书复印件或学校发文);
4.参加工作前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 身份证复印件(夫妇双方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6. 结婚证复印件;
7. 广州市住房管理部门开具的无房证明(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获取方式如下(二选一):
(1)关注公众号“广州不动产登记”—“办事大厅”—“个人名下查询”。
(2)持身份证前往广州市任何一个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即可查询办理;当天可取结果。
8. 社会保险证明(打开微信小程序“粤省事”-“社保”-“社保凭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查询”);
9. 单位担保书(二级单位自聘的非编教职工)。
六、其他说明
1.各二级单位应严格审核本单位申请人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
2.已租住公租房的教职工不参与此次申请(特殊情况除外);
3.已租住学校公有住房(周转房)的教职工,此次可提交申请,但只能在“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学校公有住房”中二选一(即:选择签订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合同,须退回学校公有住房);
4.根据申报人员数量情况,房改办将登记保留排序号,今后如有零星的公租房房源,将按此排序号安排(排序号有效期为6个月);
5.计分排序参照《大学城墨香北园华师教职工公租房配租方案》(附件1)。
请有需求的教职工于2022年11月2日17:00前将以上申请材料扫描件发到hqcfgb@m.scn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胡老师 咨询电话:85214186。
附件:
1、《大学城墨香北园华师教职工公租房配租方案》
2、《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3、《华南师范大学教职工公租房申请计分表》
4、《单位担保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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